陜西瀝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壓實及成型:
1.壓實層的較大厚度不應大于100毫米,每層應滿足密實度和平整度的要求。
2.瀝青路面施工應配備足夠的完好壓路機,選擇合理的壓路機組合,并根據攤鋪后瀝青混合料的溫度,嚴格控制初壓、復壓和終壓(包括成型)的時機。
3.碾壓速度應緩慢而均勻,并應符合壓路機碾壓速度規范的要求(km/h)
4.壓路機碾壓溫度應根據瀝青及瀝青混合料類型、壓路機、氣溫、層厚等因素,通過壓力試驗確定。
5.攤鋪機后應立即進行初壓,靜壓1 ~ 2次用鋼輥。碾壓時,壓路機的驅動輪應朝向攤鋪機,從外側向中心碾壓,在超高路段和坡道上從下部向上部碾壓。
6.初壓后應立即開始復壓,不得隨意停止。碾壓路段總長度不得超過80米。密實級配瀝青混合料的再壓實應優先選用重型輪胎壓路機,以增加水密性,其總質量不應小于25t。相鄰的滾動帶應重疊1/3 ~ 1/2輪寬。對于粗骨料基混合料,宜采用振動壓路機進行再壓縮(厚度應大于30毫米),振動頻率為35 ~ 50赫茲,振幅為0.3 ~ 0.8毫米。當層厚較大時,應采用高頻大振幅,當層厚較薄時,應采用低振幅,以防止骨料破碎。相鄰的軋制帶應重疊100 ~ 200毫米。使用三輪鋼輪壓路機時,總質量不得小于12t,相鄰的碾壓帶應與后輪寬度重疊1/2,不小于200mm。